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昊禹米业粮油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油菜籽加工车间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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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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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昊禹米业粮油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油菜籽加工车间建设)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白云镇平元村新寨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平坝区白云镇平元村,总占地面积为9971.8m2,在厂区闲置用地新建油菜籽加工车间,新建油菜籽处理生产线1条,项目不新增占地,建成后年加工油菜籽3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近进入平坝污水处理厂。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吹瓶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清理过筛粉尘经吸尘罩收集后由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炒籽、压榨工序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且压榨工序臭气设置喷淋塔添加除臭剂喷淋除臭,处理后的臭气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废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运至企业水稻种植基地及水果基地做农肥灌溉。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化验室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使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清选杂质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饼统一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化验废油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