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略) (略) 理结果公告
西财采〔2024〕62号
成都 (略) :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就“西充县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2)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于2024年10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投诉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5日要求你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补正通知书于2024年10月 27日送达)。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西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