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公资交[2023]19号
经高邑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技术指标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系数(%) | ||||||||
高国储[2023]18号 | 高邑县富村镇东塔影村北 | 75860.25平方米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 | 3415 | 5(或5的整数倍) | 1030 | ≤60 | >0.8、≤2.5 | ≤15 | ≤45 | ≥30 |
投 资 强 度 | 亩均税收 | 准入行业 | 项目建设期 | 达产后年主营业务收入 | 环保指标 | 能耗指标 | 其他指标要求 | |||||
≥300万元/亩 | ≥20万元/亩 | 现代仓储物流 | 18个月 | ≥18亿元 | 满足县域环保总量要求 | <1000吨标煤/年 | 符合有关职能部门要求 | |||||
备注 | 本次出让地块为“标准地”,竞买人需按照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地块“标准地”出让条件(见附件)要求执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25日,到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25日,到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经核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该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
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