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
1 | 年产*吨固废超细粉项目 | 山西 (略) | (略) 壶关经济 (略) 院内 | 山西 (略) | 该项目位于 (略) 壶关经济 (略) 院内。建设规模为年产*吨固废超细粉。包括固化剂、固废基胶凝材料、超细钢渣复合粉三种产品。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两条超细球磨生产线,配套仓储、控制等设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库装卸、堆存 设置一座全封闭储存库,实现全封闭储存,库内地面做硬化处理。 (2)粉煤灰筒仓储存和装卸 设2个粉煤灰筒仓。各筒仓粉尘密闭收至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3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3)烘干工序 热风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烟囱(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标准限值。 (4)投料、输送工序 设8个投料口,投料口上方设置8个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5)对辊机破碎工序 对辊机入料口设置全封闭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6)超细球磨工序 设两台超细球磨机。球磨机产生的粉尘经*磨尾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7)产品储存 设5个产品筒仓,各筒仓粉尘密闭收集至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8~DA01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8)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 (略) 进行硬化。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 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 10 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 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配备专人 (略) 定期清扫。 铲车作业主要密闭原料库内进行,库内地面及时清洁,设专人清扫。厂区内设置洒水装置,定期对生产及厂区地面进行洒水降尘。 (略) 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 (略) 。 (略) 设置沉淀池收集后回用。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2)洗车废水 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厂区设1座2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 (略) 洒水及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统一处理。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设1座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区域防渗划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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