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龙南县东江乡兴旺废品回收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81EG64D
地址: (略) (略) 东江乡晓坑村黄石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汶祥
2024年2月1日, (略) 生态环境厅赣南专员办交办的环境违法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龙南县东江乡兴旺废品回收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废品回收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龙南县东江乡兴旺废品回收部报负责人吴枳诚签字的《生态环境现场执法记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证据》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 (略)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 (略) 章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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