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水磨滩水库大坝加宽改造工程(第二次) (略)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涪发改委发2〔2022〕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涪陵慧谷 (略) ,招标人为重庆涪陵慧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李渡街道水磨滩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由坝顶加宽工程、放水设施改造工程、景观工程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四部分组成。其中:大坝加宽工程坝顶由原来6m加宽至32m,坝体下游平均培厚约50m;放水设施改造工程主要为延长原坝下埋管、更换原放水闸阀及末端放水阀门等;景观工程主要为下游坝坡绿化等;大坝安全监测工程主要为下游表观位移监测、渗流监测、新增培厚坝体段沉降观测、环境监测等。
市政公用工程类: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其中道路工程为集锦大道二段大坝拼宽段一期工程,起于溢洪道桥,止于现状环湖路,全长139.310m,主要工程含溢洪道桥1座(跨径22m)。
2.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元(其中水利建安投资约1400万元,市政建安投资约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坝顶加宽工程、放水设施改造工程、景观工程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65 日历天(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高程425以下的水利工程,6月30号前水利工程基本完工) ,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2个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即可;
(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涪陵慧谷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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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沈老师 | 联系人: | 刘丹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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