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4〕1号)的规定, (略) 科技局拟提名202 (略) 科技奖励评审项目予以公示(项目排名不分先后)。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及排序、完成人信用情况持有异议的, (略) 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 (略) 科学技术局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千山中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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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略) 科学技术局拟提名2 (略) 科技奖励项目 (复件)
附件2: (略) 科学技术局拟提名2 (略) 科技奖励项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