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甘肃鸿鹄博越项目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 (略) 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略) 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在 (略) 、中国 (略) (略) (略) 官网获取招标信息,并于 2024-12-16 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 (略) 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HYZX-W1401
三、项目概况: (略) 建设。平台主要包括词条、问答、资源、社区、考核、搜索、后台管理等功能模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3.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六)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 (略) 登记备案。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 月 25 日至 11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 (略) 公共 (略) 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三)申领方式: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 (略) (略) (http://**)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开标前24小时内。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
(四)投标方式:线上递交+现场递交。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进行开标,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 (略) (略) 公共资 (略) ,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封面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电子文件2份(光盘1份、U盘1份),电子版文件包括PDF格式投标文件和可编辑WORD文档格式(应确保office2003或以上版本能正常打开),所有电子文档不能采用压缩、 (略) 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开标 (略) (略) 开标现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略) (略) 2楼。
八、现场踏勘: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略) 、 (略) 公共 (略) 和中国 (略) 上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时间: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采购管理部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鹄博越项目 (略)
联 系 人:黄志龙、董丽娟
联系电话:*、*
Emile :*@*oxmail.com
地 址: (略) (略) 东大街86号3号楼101室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吉先生
办公电话:0937-*
移动电话:*
甘肃鸿鹄博越项目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