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泾环发〔20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河道净化能力,改善河流水动力条件,原则上同意《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302-*-16-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内策底河、先进河、石咀河、西贤河。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2月~2025年7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生态护坡工程:策底河(左岸1.27千米、右岸1.61千米),先进河(左右岸各1.4千米),石咀河(左右岸各1.20千米),西贤河(左右岸各0.32千米)。
2、生态修复工程:新建4处生态修复区1.22公顷。
3、新民乡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处理规模500m3/d,占地面积 0.37公顷。
4、河道生境构建工程:水生植被恢复3.79公顷,水生动物生境构建5处。
5、附属建筑物建设:新建生态堰5座。
六、 工程设计
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护工程级别为5级。生态堰为5级建筑物,其失事后对工程区下游影响较小,设计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
七、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3635.91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八 、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