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昌流路157号,北京金隅 (略) 厂内
公示时间:2023-07-26
受理时间:2023-07-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染土暂存、预处理,热脱附及处理后土壤的存储等过程,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噁英类、苯并[a]芘、氯化氢、氟化物、重金属。 项目运营期物料转载采用全封闭胶带输送机,暂存、预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438达标排放,热脱附出的废气经二次燃烧+沉降室沉降+旋风除尘+干法脱酸+急冷+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100m高排气筒DA022达标排放,处理后存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18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预处理、热处理、物料转载等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袋和废活性炭密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进行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对地下水、土壤污染源为:危险废物、污染土、热脱附系统废气。污染物类型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污染途径有:(1)污染土和危险废物暂存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2)大气污染物通过重力沉降、雨水淋洗进入土壤环境。 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控、过程防控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练礼财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隅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