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申请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相思湖校区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高新 (略) 北面。
二、地类(用途)
(略) 校用地。
三、调整理由
由于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轮廓及面积调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考虑施工的可造性、建设的经济性、平面功能使用性等内容,建设单位申请调整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调整
总用地面积*.21平方米调整为*.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平方米调整为*.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平方米调整为*.8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9平方米调整为*.44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22平方米调整为*.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01平方米调整为*.43平方米,容积率0.77调整为0.76,建筑密度29%调整为27.71%。
(二)建筑设计方案
1. 1#学生宿舍楼:拟调整建筑连廊外轮廓线尺寸;一楼连廊轮廓、楼梯间位置及伸缩缝位置进行调整;外立面真石漆通缝改为错缝。本栋楼总建筑面积8962.46平方米调整为8923.18平方米,计容面积8911.76平方米调整为8860.57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0.70平方米调整为62.61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3.20调整为82.50。
2. 2#学生宿舍楼:拟调整建筑连廊外轮廓线尺寸;调整一楼连廊轮廓、楼梯间位置;外立面真石漆通缝改为错缝。本栋楼总建筑面积*.31平方米调整为*.31平方米,计容面积*.38平方米调整为*.0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5.93平方米调整为55.26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4.50调整为83.80。
3. 3#学生宿舍楼:拟调整建筑连廊外轮廓线尺寸;调整一楼连廊轮廓、楼梯间位置;外立面真石漆通缝改为错缝。本栋楼总建筑面积*.67平方米调整为*.49平方米,计容面积*.74平方米调整为*.7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5.93平方米调整为57.75平方米。首层层高由3.2米调整为3.55米,2~6层层高由3.6调整为3.55米。
4. 4#学生宿舍楼:拟调整建筑外轮廓线尺寸;调整一楼连廊轮廓、楼梯间位置;外立面真石漆通缝改为错缝。本栋楼总建筑面积7848.52平方米调整为7830.45平方米,计容面积7790.15平方米调整为7771.7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8.37平方米调整为58.75平方米。首层层高由3.2米调整为3.55米,2~6层层高由3.6调整为3.55米。
5. 5#学生宿舍楼:拟调整建筑连廊外轮廓线尺寸;调整一楼连廊轮廓、楼梯间位置;外立面真石漆通缝改为错缝。本栋楼总建筑面积*.69平方米调整为*.77平方米,计容面积*.77平方米调整为*.0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5.93平方米调整为57.76平方米。首层层高由3.2米调整为3.55米,2~6层层高由3.6调整为3.55米。
6. 6#学生宿舍楼:拟调整建筑连廊外轮廓线尺寸;调整一楼连廊轮廓、楼梯间位置及伸缩缝位置;外立面真石漆通缝改为错缝。本栋楼总建筑面积9212.55平方米调整为9080.47平方米,计容面积9160.68平方米调整为9028.9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1.87平方米调整为51.48平方米。首层层高由3.2米调整为3.55米,2~6层层高由3.6调整为3.55米。
7. 7#电房:拟调整建筑外轮廓线尺寸,本栋楼总建筑面积250.24平方米调整为171.70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4.80调整为87.80。
8. 8#垃圾房、11#垃圾房:无修改调整。
9. 9#会堂、10#图书馆:根据使用功能对原方案平面 1~4 层布局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36平方米调整为*.44平方米,计容面积*.50平方米调整为*.8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17.86平方米调整为191.59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7.30调整为86.50。
10. 12#教师公寓:外立面空调机位及屋顶构架造型有局部调整;外墙颜色白色真石漆涂料调整浅灰色真石漆。本栋楼总建筑面积3242.08平方米调整为3075.84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4.80调整为88.80。
11. 13#学术交流中心:根据使用功能对1~6层平面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墙颜色白色真石漆涂料调整浅灰色真石漆;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8473.14平方米调整为*.37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4.50调整为86.80。
12. 14#行政办公与科技实训楼:根据使用功能对首层平面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立面墙体颜色及外墙窗有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调整为*.78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4.40调整为84.70。
13. 15#学生活动与体质检测中心:根据使用功能对平面功能局部进行调整,新增部分消防疏散楼梯,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7219.87平方米调整为6951.64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3.90调整为84.70。
14. 16#综合训练馆:根据使用功能对平面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80平方米调整为*.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平方米调整为*.8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12.65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3.30调整为83.60。
15. 17#篮球馆:根据使用功能对平面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08平方米调整为*.09平方米,计容面积*.72平方米调整为*.7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2平方米调整为*.36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2.30调整为82.80。
16. 18#游泳馆:根据使用功能对平面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9017.19平方米调整为9020.02平方米,计容面积6130.33平方米调整为6133.16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2.50调整为81.80。
17. 19#门卫室:根据使用功能对平面功能及建筑轮廓调整,外立面材质真石漆改为干挂石材。本栋楼总建筑面积36.80平方米调整为37.80平方米。
18. 20#门卫室:因出入口调整,门卫室向西面移动。
19. 21#教学楼、实验综合楼:根据使用功能对平面功能调整, 建筑外立面栏杆木棕色调整为黑色。本栋楼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调整为*.78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82.70~83.90调整为82.30~83.50。
20. 22#学生食堂:根据使用功能对原方案平面1~3层功能局部进行调整,外立面造型局部调整。本栋楼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调整为*.74平方米,计容面积7800.79平方米调整为7366.3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565.10平方米调整为2952.38平方米。
调整后各项指标仍满足相关规划要求,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高 (略) 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相思湖校区项目”项目现场。
(四) (略) 自 (略) 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 (略) 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