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验收属于该项目第二次阶段性验收,验收场所包括放疗中心后装治疗机机房。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安装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 (略) (略) (北院)放疗中心及核医学科建设项目(第二次阶段性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3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