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山西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专家现场审核,拟同意晋中榆次恒康口腔门诊部和晋中同舟雅康口腔门诊部申请的口腔种植技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联 系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354-(略)
附 件: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