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贵州鲲鹏建材环保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1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贵州鲲鹏建材环保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贵州鲲鹏建材环保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pdf 大气专项评价.pdf |
建设地点 | (略) 修文县龙场街道马家桥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景 (略) |
受理日期 | 2023-01-0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