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 (略) 年产2.*吨功能性精密新材料生产项目(设备) | (略) 南湖区新丰镇,东至艾奥巴美, (略) ,西至德威不锈钢的新征地块的新建厂房 | 嘉兴 (略) | 项目投资*元,购置激光切割机、重卷生产线、高速分条机组、单机可逆冷轧机组、精密带材淬火生产线、脱脂清洗线、带材抛光生产线、氨分解气体发生装置等行业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形成年产2.*吨功能性精密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 (略) 政雨水管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综合废水处理站(采用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 (略) 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切割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抛光粉尘、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冷轧油雾: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④磨光废气(钢带):收集后经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加强车间日常管理,及时清扫地面。 3、固体污染物:轧制油、废催化剂及吸附剂、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煤油、废滑石粉、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废包装物、废研磨拉丝轮、清洗刷子及砂轮、含油废抹布手套、浮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油、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过滤材料、集尘灰分类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 (略) 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