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略) 嘉兴南湖区段管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公众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报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或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 (略) 嘉兴南湖区段管线迁改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
3、建设地点: (略) 南湖区大桥镇、余新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对500kV汾翔5829线/汾云5830线24#~44#段进行迁改,新 (略) 长度约8.278km,新建双回塔基25基;24G#-44G#段导地线均新架设,原23#-24G#导地线利旧, (略) 线路长度为5.7km, (略) 角钢塔26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辐射环境影响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本工程拟 (略) 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敏感目标 | 所属 街道 | 所属行政村 | 与拟 (略) 边导线最近水平距离及方位 | 环境保护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
1 | 比亚迪二手车嘉兴吉御店食堂 | 大桥镇 | 天明社区居委会 | 北侧,最近距离约19m | E、B |
2 | (略) | 大桥镇 | 天明社区居委会 | 北侧,最近距离约49m | E、B、N2 |
3 | 富家浜桥看护房 | 余新镇 | 永利村 | 北侧,最近距离约22m | E、B |
4 | 后潮浜北5-6号 | 大桥镇 | 黎明村 | 北侧,最近距离约10m | E、B、N2 |
5 | 普光村永丰桥21-25号 | 余新镇 | 普光村 | 北侧,最近距离约15m | E、B、N2 |
6 | (略) 南湖区新世纪葡萄专业合作社 | 余新镇 | 普光村 | 北侧,最近距离约10m | E、B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电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拟 (略) 建成投运后,在满足对地最低达标线高时, (略) 沿线、电磁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2)对声环境的影响:通过噪声类比监测分析可知,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拟 (略) 建成投运后,在满足对地最低达标线高时,无其他声源影响的情况下,本工程建成后 (略) 沿线声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相应限值要求。
(3)对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拟 (略) 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略) 沿线地表水体水质和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略) 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
(1)线路跨越沿线树木时按高跨方案设计,根据林木自然生长高度设计最低线高,同时适当增加档距,减少塔位。
(2)在初步设计阶段,结合最新勘探资料,尽量减少塔基数量,同时,尽量选择占地相对较小的塔基基础和杆塔型式。
(3)塔基施工期占用耕地时,需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分类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4)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
(5) (略) 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 (略) 、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以减少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金属构件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拟 (略) 同塔双回段经过耕养区、公众曝露区时分别满足对地最低线高11.0m、22.5m的要求,并行段经过耕养区、公众曝露区时分别满足对地最低线高11.5m、24.0m的要求,以保证耕养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公众曝露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4kV/m及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
(2)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3)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 (略) 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5)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 (略) 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4、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采用商购运至现场使用,无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产生。 (略)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停留时间较短,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500k (略) 运行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 (略) 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每个塔基施工区平铺或填筑,无弃土产生。
(2)工程施工挖方就近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维护,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无弃土。
(3) (略) 开挖土方需全部回填;建筑垃圾中的钢结构剩余物料、拆除旧塔基和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 (略) 嘉兴南湖区段管线迁改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略) 南湖区“三区三线”要求。在采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 (略) 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它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2日。
(2)公众就通 (略) 嘉兴南湖区段管线迁改工程的重大变化事项以及项目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2日。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1856号基金小镇19号楼20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3-* 邮箱:*@*q.com
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上城区*兰街道桃花湖慧星中心2幢1001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昭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117号
联系电话:0571-*
(略)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3-*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联系电话)057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征求表链接:http://**_*.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十、在报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或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在公示发布的同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卫康环保科技(浙江) (略) 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