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松山社会停车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宾海 (略)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宾海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霞浦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拟用地 *.94平方米(合 33.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略) 配套停车场(含大中小型汽车),包括新建两栋11层智能机械停车楼,一栋3层配套服务楼、一层人防地下室以及附属工程等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1项目名称:霞浦县松山社会停车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霞浦县松山街道沙塘里村。 2.3计划总投资:项目单项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89.*元,基本预备费959.38 万。工程建设项目静态投资*.*元,建设期利息319.*元,建设项目总投资*.*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 *.94平方米(合 33.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略) 配套停车场(含大中小型汽车),包括新建两栋11层智能机械停车楼,一栋3层配套服务楼、一层人防地下室以及附属工程等。 机械立体车库面积*平方米,配套服务楼面积2360平方米,容积率0.69,建筑密度12.36%,建筑占地面积2756平方米,绿地面积 2229.89平方米,绿地率 10%,项目中大型车位共设置 127 辆,地下停车位设置290 辆(小型车),机械车位设置780 辆(小型车),地面车位设置32辆(小型车)。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工程勘察:本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工程物探(含管线物探)、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设计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评审以及有关部门审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 工程监理: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 (略) 页截图);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 (略) 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 (略) 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 (略) 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执业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决策咨询负责人(项目在发起阶段招标可勾选,下同): /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小于1.3亿元,服务内容必须包括: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或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或工程造价,服务内容不少于其中三项及以上,投标人必须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该项类似业绩,担任的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其业绩不予以认定。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3.6 其他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 (略) 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场主体 “ 黑名单 ”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因平台系统格式问题,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公告不一致,招标公告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宾海 (略) 地址: (略) 霞浦县经济开 (略) 1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俞盛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2#102,邮编:* 电子邮箱: *@*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康辉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 (略) 105 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楼 联系电话:05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