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天顺 (略) 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维修保养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如城街道新民居(社区)6组
建设单位: (略) 天顺 (略)
建设内容: (略) 天顺 (略) 成立于2015年09月22日,位于 (略) (略) 如城街道新民居(社区)6组,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服务;汽车内饰品、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代驾服务;代办汽车上牌、年检手续;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走进千家万户,接踵而来的 (略) 场不断扩大, (略) 场机遇, (略) 天顺 (略) 租用现有厂房,购置汽车故障诊断器、喷烤漆房、抛光机、打磨机等设备30台(套)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汽车维修、保养,工艺流程:整车检查——钣金修复——喷漆烤漆——抛光——机械修理——质检;举升——检查——更换机油、配件。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 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成后,年维修、保养汽车3600辆。2020年10月, (略) 天顺 (略) 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 (略) 天顺 (略) 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7日, (略) (略) 以“皋行审环表复【2020】322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21年1月5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月5日竣工。2024年1月21日~2024年5月30日,对该项目各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生产。调试生产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无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对“ (略) 天顺 (略) 汽车维修保养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在监测结果和现场环境核查情况基础上,编制了“ (略) 天顺 (略) 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略)
邮 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