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二、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
三、及时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 (略) 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对于由民政部门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养老机构,可以相应简化备案手续。养老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 (略) (略)
五、实施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六、申请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4.备案承诺书
七、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八、咨询电话
电话:0909-#
审核人:袁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