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龙城镇涝区治理工程(设备金结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龙城镇涝区治理工程已由彭发改字【2022】556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彭泽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赣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设备金结购置及安装工程)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龙城镇
2.2 设备供货地点:彭泽县龙城镇施工现场。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599.*元。
2.4 建设内容: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
2.5 计划工期:2024年4月30日-2024 年11月20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均在工作范围内。详见图纸和清单。
2.7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保证金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人没有 (略) 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行为、类似业绩没有虚假;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并且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若一经查实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誉行为记录,招标人将不予退回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4月 23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通过江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但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没有货物类分类,综合考虑系统资质设置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等问题,将本项目系统分类设置为勘察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登录江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首次注册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需 7 天公示期,请各潜在投标人尽早完成登记)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江 (略) 服务热线(400-998-0000) (略) 答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江 (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 (略) 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若经查实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虚假奖项、虚假生产加工能力等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7.4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 (略)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泽县水利局
地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赣咨 (略)
地 址: (略) 京东大道水榭尚都9-1南座16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行政监管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