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部[2003] 130号])、《关于印发< (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徐房发[2006]6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将前期物业管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大华潘安湖首府·岚翠项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大华潘安湖首府·岚翠”项目是大华(集团) (略) 开发建设,项目地处 (略) 、北至徐临 (略) ,西至星光大道, (略) 。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4平方米,商业面积5971.62平方米,配套面积3871.77平方米,小区人车混行出入口3个,高层10栋楼,洋房27栋楼,高层地上计容面机*.03平方米,洋房地上计容面积*.21平方米,高层20部电梯,洋房54部电梯,共有电梯74部。机动车车位1919辆(其中,地上车位63辆、地下车位1856辆),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平方米,住宅地下室5290平方米),其中非机动车库*平方米,小区总户数1852户。项目绿化率35%,建筑密度21.5%,容积率1.76。项目供电、供水、通讯管线、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三、招标人
大华(集团) (略)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在贾汪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服务质量要求
物业管理达到《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二级标准(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参照执行)。
六、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业绩自述材料,拟委派主要负责人身份证、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近两个月)及简历。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 (略) 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代理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标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投人选出不少于五名作为投标人并发放招标文件。
八、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及备注 |
1 | 发布招标公告 | 2024年4月22日 | (略) (略) |
2 | 接受报名 | 2024年4月28日 9:30——11:30 14:00——16:00 | 报名地点: 贾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02 |
3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8日 16:00 | |
4 | 资格预审及通知投标人 | 2024年4月29日 | |
5 | 踏勘现场 及答疑会 | 2024年4月29日 9 :00后 | 由招标人组织,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地点执行。投标人也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 |
6 | 发招标文件 | 2024年4月29日 9:30——11:30 14:30——16:30 | 领取招标文件 |
7 | 截标及开标会 | 2024年5月13日 14:30 |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九、联系人: 燕宝林 联系电话: 0516-*
特此公告
大华(集团) (略)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