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达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中宝达·太白山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宝达·太白山项目位于眉县汤峪镇汤峪村, (略) 、西 (略) 、南至太白大道、北 (略) ;项目总投资12亿元,总征占地面积10.9984hm2(164.976亩),净用地面积9.3901hm2, (略) (代征不代建)1.6083hm2,均为永久占地,属于房地产新建建设类项目。总建筑面积10.(略)m2,主要建设37栋多层住宅楼、2栋酒店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住宅用地机动车停车位96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53个。项目总工期64个月,2024年9月施工准备期,预计2029年12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984hm2 。
(二)同意采用西北黄 (略) 水土流失防治建设类项目Ⅰ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为: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流失重 (略) 域为三 (略) 、公 (略)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24.2t。
(四)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监测内容主要为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成效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24年9月至2030年;监测方法主要采用定位观测、调查巡查监测、无人机监测等方法;共布 (略) 监测点:一期工 (略) 3处、二期工 (略) (略) 、三期工 (略) 4处、四期工 (略) 4处、五期工 (略) 4处、酒店工 (略) 3处。
(五)同意水土保持 (略) 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共分为8个 (略) :一期工 (略) 、二期工 (略) 、三期工 (略) 、四期工 (略) 、五期工 (略) 、酒店工 (略) 、公共绿化 (略) 、施工生产生 (略) 。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工程措施表土剥离量1.(略)m3,表土回覆1.(略)m3;土地整治3.6981hm2; (略) 5155m;植草砖铺装1726.00m2;植物措施项目计划实施绿化面积3.698hm2,拟用红枫、造型松、国槐等品种,撒播草籽0.07hm2;临时 (略) 苫盖(略)m2,洗车台4座,沉砂池4座,临时洒水595台时,临时排水沟3207m,临时绿化(略)m2,编制袋拦挡3080m,基坑顶部挡水坎3064m。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1439.(略)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10.(略)元,植物措施费739.(略)元,临时措施费168.(略)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略).80元。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并根据批复文件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地范围以内,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临时堆土安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建设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及时落实水土流失监测,并按时向县水保监督站提交监测季报、年报。
4.项目建成投产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验收通过三个月内将验收相关资料报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备案。
5.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重新进行报批。
6.建设项目若有砂石外运,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土资源管理的通知》(眉政发【2021】15号)规定办理。
此复。
眉县行政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