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 (略) 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6月14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 (略) 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中 (略) 长岭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中 (略) 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总投资3884万元,环保投资3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11%。项目拟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在现有已建设的钛硅分子筛(环己酮氨肟化分子筛)生产线基础上,增加环氧化催化剂分子筛产品种类,配套增加压滤机、焙烧炉、浸渍养生干燥一体机、冷凝器等,同时对中国 (略) 巴陵分公司的失活钛硅分子筛废催化剂定向回收再生焙烧处理,共用新增的焙烧炉设备,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优化升级等。改扩建完成后主要生产环己酮氨肟化分子筛催化剂和环氧化催化剂,总产能为200t/a(各自产 (略) 场需求确定),焙烧再生处理失活钛硅分子筛(废催化剂HW50,废物代码为261-182-50)490t/a。 |
主要环境影响 |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反应、晶化、一次改性、压滤、二次改性、干燥、焙烧、强化、进料、输送、磨粉、包装、筛分废气等。在改扩建后对其中合成、晶化、二次改性、干燥、焙烧、加强等工序废气采用湿法喷淋+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理系统进行合并处理排放,对进料、输送、磨粉、包装、筛分工序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排气筒排放,一次改性、压滤工序废气共用水膜喷淋塔进行处理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为盐酸、氨水抽料过程中氯化氢和氨的逸散、一车间设备管线动静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醇回收罐呼吸损耗有机废气、一次改性压滤废气,二车间磨粉、包装、进料、输送逸散粉尘,三车间废水处理废气,工程技术中心车间催化剂成型废气等。为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须对物料的运输、贮存、投料、反应、压滤、干燥、焙烧等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一次改性、压滤废气主要为氯化氢和氨,采用水膜喷淋处理后经35m高1#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项目合成、晶化、二次改性、干燥、焙烧、加强工序废气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氮氧化物等,采用湿法喷淋+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高2#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环己酮氨肟化分子筛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生分子筛在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30m高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初期雨水经雨水管沟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口排入松杨湖;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二次改性膜过滤洗涤废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一次改性压滤废水、废气吸收冷凝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然后经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长江。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较严标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在明显位置设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并及时转运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水预处理废渣、再生分子筛筛分瓷球和细粉,均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醇水净化一体机废过滤膜、废吸附柱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电渗析膜、膜过滤工序废滤膜、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醇*醇溶液作为厂区污水生化系统碳源补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等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标准。 (六)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以新带老”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厂区雨污分流及事故池改造工程,提高公司应急风险防范能力,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八)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为:COD 0.23t/a,氨氮0.03t/a,氮氧化物4.0t/a,VOCs 0.94t/a。 |
?公众参与说明 | 钛硅分子筛及再生分子筛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