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岩武平中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变电站工 (略) 武平县中山镇新城村;线路工 (略) 武平县中山镇、城厢镇 | 国 (略) (略)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中山110kV变电站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1座,远期3×31.5兆伏安,本期2×31.5兆伏安,本期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征地;②新建武平集贤~武溪π入中山变11 (略) 工程:新建双 (略) 路径长约0.025公里;③新建武平梁野~中山11 (略) 工程: (略) 径长约17.75公里( (略) 段长约14.86km, (略) 段长约2.89km),通信光缆约22.36公里;④配套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⑤配 (略) :长约327米、宽度按4.5米控制。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针对生态保护红线专项保护措施。 (略) 建设中采用合理的塔型和施工技术,减少占地和林木的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建设临时表土堆场和弃土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和弃土均固定堆放,禁止倾倒入河、沟、农田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施工裸露地应尽快恢复植被,以防止水土流失。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定期清淘,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做好主变基础减震降噪,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减少因设备异常产生的噪声。变电站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主变压器建设集油坑和25m3事故油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略) 导线对地高度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 (略) 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 (略) 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略) 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7.0m,跨越建筑对屋面距离不小于5m;变 (略) 投运后,建设单位应与规划部门配合,控制变 (略) 周围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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