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3〕152号)要求, (略) 委宣传部“倡节俭 扬新风 赏中秋 庆国庆”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共同研讨并制定《 (略) 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根据本地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开展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请于10月24日前将活动情况电子版(含活动总结、活动图片5至10张、视频资料等) (略) 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管理处邮箱(*@*63.com)。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略) 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粮食安全宣传教育作用。经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决定共同开展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活动主题
1.世界粮食日: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粮食之本。不让任何人掉队。
2.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二)活动内容
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包括“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挖掘推介、主题采访、粮食安全主题宣教活动。
1.“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挖掘推介。
2.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主题采访。
3.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主题宣教活动。
二、主办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
主 (略) 委宣传部指导、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 (略) 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与渝北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渝北区宣传、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承办。
其余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分会场活动,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当地宣传部、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次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统筹协调,与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共同拟定启动仪式主会场活动方案,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向各区县下发活动通知,指导各区县开展活动;牵头指导推荐“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 (略) 级层面的活动总结。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本次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主会场活动的统筹协调,联系对接现场活动场地、设备、人员、物料等相关事宜。负责媒体宣传及接待协调,发放宣传品,现场秩序维护等。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好本地区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分会场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宣传时间:2023年10月1日—10月22日。
启动仪式: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渝北区龙湖公园天街, (略) 启动仪式。各区县结合实际,在本地举办分会场活动。
(三)参加人员
主会场活动参 (略) 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妇联;渝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市粮油协会;相关企业;新闻媒体。各分会场可参照组织。
(四)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粮节粮系列宣教活动,包括开展“倡节俭 扬新风 赏中秋 庆国庆”主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参与“光盘打卡”,增强公众参与感。组织开展主体作品征集、科普宣传、实景参观、短视频直播、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多元膳食、健康消费的浓厚氛围。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结合特色,把践行大食物观、培养健康消费的理念落实到田间、到仓房、到车间、到家庭、到餐桌,不断增强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康消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协调配合,把活动办出实效、办出特色。请于10月24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主要媒体,紧扣活动主题及特色亮点,把准导向基调,主动设置选题,创新宣传方式,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守纪律底线。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 (略) 委实施意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办活动,确保活动不走偏、不变味,取得实效。
(四)做好安全保障。要把安全意识贯穿活动举办各环节,科学制定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各项服务保障,细化防范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