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沈坑门水库工程 | 云和县水利局 | 云和县崇头镇 | 沈坑门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正常蓄水位536.00m,正常库容为50.1万m3;死水位507.50m,死库容1.7万m3,兴利库容48.4万m3;校核洪水位538.62m,总库容为59.4万m3。本工程主要枢纽建筑物由堆石重力坝(包括挡水、泄水、取水、放水建筑物)、管理房、引水建筑物、上坝道路等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25个月,工程总投资为10366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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