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商都东路 (略) 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顾县镇史家湾村) | (略) | 河南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8703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艺为开卷、剪切、雕刻、冲压、折弯、打磨、焊接、 预脱脂、脱脂、水洗、无铬钝化、水洗、沥水、烘干、喷漆/喷粉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1.65万元,占总投资的9.17%。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激光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流平、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大旋风+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后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配套低氮燃烧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近期排入枣庄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及配套管网铺设到位后排入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