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结论的公示
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由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评估,通过第三方评估、专家审查论证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并出具了《关于对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结论认定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结论进行公示,若对评估报告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提出。
受理单位: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 (略) 25号
联系电话:0766-*
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示
附:关于对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关于对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