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设备转让 转让单价(万元/吨) 0.246 挂牌日期 2024-03-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4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一批报废设备,标的重量约为1000吨,本次标的单价转让底价为2460元/吨。标的所 (略) 原扬子 (略) ( (略) 扬子大道849号),资产堆放区域范围为主厂房室外西北角处。标的详情参见《 (略) 拟资产处置事宜涉及的废旧设 (略)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建评报字〔2024〕017号)。2、标的公告所列示重量为估算重量,标的实际重量以交付时过磅称量结果为准,标的最终成交价格以交付时过磅称量计算为准。3、现场勘查联系人:叶来明、汪德胜,联系电话:*、*。 - 标的资产信息
废旧物资 标的状态 报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3-0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整体转让,标的的交付状况、类型以实际勘查为准,标的重量以交付时过磅称量为准, (略) 场行情波动调整标的成交单价。2、受让方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安全施工协议》,并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安全保证金”后,转让方在标的堆放区域范围内以资产现状与受让方进行交接,称量的磅秤由转让方指定。4、本次转让标的估算重量为1000吨,标的转让价款=每吨成交单价×标的估算重量,受让方按标的的估算重量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标的交付时,实际过磅称重不足1000吨的,转让方将多余价款退还受让方指定账户;实际过磅称重超过1000吨的,过磅称量至1000吨双方资产交接暂停,转、受让双方共同预计剩余标的重量,受让方支付剩余标的对应转让价款至转让方账户后,转、受让双方继续办理剩余标的移交,剩余标的根据实际重量进行结算,受让方如多付价款,多付部分予以退回,如仍有多出重量,同上述操作方式。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5、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付清转让价款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报废设备的分割、吊装、称重、运输、清场等工作,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分割、吊装、称重、运输、清场等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涉及水电费用也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对标的进行分割、吊装、称重、运输、清场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受让方完成标的分割、吊装、称重、运输、清场等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由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其他具体施工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安全施工协议》。7、本次交易转让方可提供转让标的交易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8、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按标的预估重量对应的转让价款支付产权交易费用,不因标的交付后转让价款的调整而调整。9、如本标的中有列入2014年工信部第45号公告中属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生产线(设备)要确保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10、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环保和回收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等进行全面了解,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7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中都大道1598号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9G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马晓光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经营规模 大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现场勘查确认单.doc安全施工协议.docx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80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