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 (略) 32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丰都县十直水库工程 | (略) 丰都县十直镇莲花村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重庆 (略) | 新建十直水库工程为以供水为主的小(2)型水利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滑坡治理工程、挖库工程、附属工程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90.00m,正常库容为38.*m3,水库死水位为467.00m,死库容为1.*m3,水库校核洪水位为491.26m,总库容为42.*m3。工程设计总供水量42.*m3,其中生活供水量34.*m3,灌溉供水量8.*m3。生活供水服务范围为十直场镇(梁家湾社区)、灌塘溪村、十字村、双溪村、高家坝村、开花寺村、江溪村、秦榜沟村、新屋村、龙头村、红庙子村、上坝村等12个村,供水保证率95.0%。灌溉供水范围为十直镇莲花村、十字村和灌塘溪村3个村共计425亩耕地。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72.*元,占总投资的1.16%。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影响小,临时占地在采取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后,临时占地土地利用类型将得到恢复。项目区域内植被均为常见类型,植物均为常见种,未见珍稀濒危国家、 (略)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占地对区域内植物及植被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采取复耕、植被恢复等措施,占地区域内植被将得到恢复。项目区动物均为常见的兽类、鸟类、两栖和爬行类动物,无受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工程建设对项目区动物影响小。项目涉及水域无珍稀濒危保护鱼类分布,无鱼类“三场”分布,根据分析,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在保障下泄生态流量情况下,对*生植被、*生动物、水生生态等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影响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这种影响时间短暂,并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系统,不外排;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及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初期基坑排水直接沉淀1~2h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基坑经常性排水抽排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混凝土拌合及养护,基坑排水均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间,水库业主应连同当地政府、农业部门一同加强水库集雨范围内的污染监督管理,避免违规企业建设和运行对水库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可全部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建成后,在保障下泄生态流量情况下,工程取水对下游地表水减水河段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 (4)噪声影响及措施 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钻孔、混凝土拌和、钢筋加工、交通运输等施工活动,施工期间,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可有效减缓噪声影响,同时影响将随工程结束而消失。项 (略) 上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 (略) 沿线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本项目施工运输交通量相对较小,交通噪声影响是短暂、非连续的,在采取相关环境管理措施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工程运营期不设置提升泵站等设施,无明显噪声设备。 (略) (略) 车流量非常少,车辆噪声影响轻微。溢洪道泄流时声音较大,但仅在洪水季出现,影响持续时间不长,且居民点距离较远,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堆放于弃渣场内,清库垃圾外售作木材使用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清运卫生填埋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莲花村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 县发改委备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