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调试日期
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u001F起至2023年10月24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兴县华润联 (略)
项目地点:山西兴县华润联 (略) 厂区东侧主斜井井口房内主斜井皮带(距主斜井井坑口1m处)
联系人: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