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内容 | (略) 秦潭教苑人才公寓项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用地面积*.65平方米。2022年 (略) 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安庆 (略) 原公租房资 (略) 人才集团运营人才公寓。2023年1月10日, (略) (略)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项目方案于2023年9月7日审定。为满足实际管理需求和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方便后期物业安全管理,在北大门增加一处门卫房8.4平方米,大门立面效果不变;取消中部地下车库采光中庭楼梯。 二、为满足防火规范和消防疏散要求,地下车库增加 2处排烟机房,3#、4#住宅南向需要增加单元入户。 三、为保障消控室设备安全和管理便利,将消防控制室由地下移至1#住宅首层。 四、为满足 (略) (略) 建设,项目南侧围墙退让用地边界 2.2米(原方案没有退让)。同时,为满足消防车道通行要求,原南入口车行道宽度由 4米增加到 6.3米,车行道西侧增加宽 2.4米的人行道。 因设计单位失误,批准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未准确表达配电房位置,按照单体设计图,总平面图上配电房位置应整体东移 0.95米;另外,单体设计图中地库出入口轮廓未准确在总平面图中表达。本次方案调整对总平面图进行更新。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 *.3平方米调整至 *.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 *.1平方米调整至 *.5平方米(增加 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 *.2平方米调整 至 *.6平方米(增加 166.4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由 207.2平方米调整至 176.2平方米(减少 31平方米),商业面积由 1795.2平方米调整至 1610.2平方米(减少 185平方米),增加消控室49.6平方米、门卫 8.4平方米。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该调整方案于2024年2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13日正式批准,现予以批后公告。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