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昌平镇邓庄村西 (略) 4 幢东侧部分
公示时间:2024-03-15至2024-03-21
受理时间:2024-03-15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以收集贮存各汽修企业和4S店产生的废机油、废防冻液、废油漆桶、废活性炭为主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总建筑面积约600m2。本项目建设单位拟按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HW12染料、涂料废物;HW49其他废物。在取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资质情况下,本项目拟收集上述类别危险废物,短期贮存后,转移至有相应类别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厂内临时最大贮存量约126吨,最大贮存期15天,危险废物年最大中转量总计约4144吨。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昌海 (略)
联系人:金万林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