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 (略) (略) 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材料编制已于 * 日在中 (略) 、、 (略) 壮族自治 (略) 、 (略) 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材料编制
2、项目编号:[2015]忻城政采 GZ第17号
3、公告日期: * 日
1. (略) 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的第4点“2012年至今承接过土地整治项目地形测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土地清查服务、土地重估与登记服务等业绩。”更改为“2012年至今承接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程复核、竣工资料编制等业绩。”
2.原招标文件第24页“1.投 标 函 格 式”中“我方愿以投标总报价为工程施工费的 %,按上述合同条件、 (略) 范围内的土地清查、土地重估与登记工作”现更改为“我方愿以投标总报价为工程施工费的 %,按上述合同条件、 (略) 范围内的竣工资料编制工作”。
3.原招标文件第36页评标方法“2、企业情况”中“①2012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满分13分(其中测量类业绩每一个得1分,得分不超过5分,耕地质量评定业绩每一个得0.5分,得分不超过6分,土地清查业绩、土地重估与登记业绩每一个得1分,总共不超过2分)”现更改为“①2012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满分13分(其中测量类业绩每一个得1分,得分不超过5分,耕地质量评定业绩每一个得0.5分,得分不超过6分,竣工资料编制业绩每一个得1分,总共不超过2分)”
4.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 * 日10 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_12__月_9__日10 时00分”
5.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略) 。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略) 门: (略) 招标投 (略) 办公室 联系电话: ***
忻城 (略) 联系电话: ***
招 标 人:忻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心
地 址: (略) 镇芝州二路73号 地 址: (略) 市 (略) 路147号
联 系 人:周志叶 联 系 人:罗惠冰
电 话: *** 电 话 : ***
2015年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