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 (略) 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 及出租 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 承租方参考。 2、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潘太生 *** 鞠帮龙 *** 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出 (略) 不承担不 (略) 列 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 (略) 充分调查研判 后,按照公 (略) 提出承租申请并交 (略) (略) 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 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 视为违约,出租方 (略) 置保证金。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 交确认书》及《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或合作协议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 件的需签字或盖章) (略) 。最终承租方需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租金总额和交易服 (略) 指定 账户。 (略) 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 (略) 租金、交易服务 费、《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略) 租金划转至出 (略) 账户。 5、出租 (略) 租金、押金等费用并签订《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 的交接手续。在 (略) 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 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 (略) 、 (略) 线、 (略) 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6、本次出租 (略) 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7、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原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 (略) ; 8、本次标 (略) 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 的,由承租方承担。 9、本次标的出租, (略) 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 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10、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 (略) 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 将该土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 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 (略) 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 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 (略) 为也一律 (略) 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 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2、承租方资格条件 (略) 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 (略) 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 (略) 核查, (略) 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 (略) 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 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 (略) 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