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8-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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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沁源康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陶镇豆璧村
建设单位:山西沁源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王陶镇豆璧村城艾庄区东北侧460m处荒沟内,拟利用山西沁源康 (略) 掘进矸石、洗选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16.7415hm2,可容纳煤矸石95.*m3,充填期3年,复垦期0.5年,管护期3年,复垦旱地面积8.061hm2、灌木林地6.9026hm2、 (略) 0.0632hm2,沟渠1.7147h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拦挡坝、防渗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回填作业、复垦造地、生态恢复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79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4年1月3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89-05-*。
2024年4月1日,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山西沁源康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15号)。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13日出具了《情况说明》,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于2024年8月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山西沁源康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36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略) 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散状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回填作业期采用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的作业方式,配置移动式洒水车定期洒水,每堆高2.5m煤矸石覆盖0.5m厚黄土,分层压实,隔绝空气,防止矸石自燃; (略) ,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收集池,池底做防渗处理,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收集池后期作为场内淋控水收集池使用。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煤矸石渗滤液经淋控水收集池收集,处理至中性后用于场内洒水及边坡绿化浇水, (略) 配套建设收集池、沉淀池及清水池,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最大程度减轻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渗滤液的产生;场底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堆土场恢复为草地,平台复垦为旱地,马道、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在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0日进行第二次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选择长 (略) 站,张贴公示在上城艾村、马凤沟村、城艾庄村、道北村等村庄进行公示,2024年5月15日和5月17日在《长治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3、2024年5月21日,通过长 (略) 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