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于
报废处置一批资产的公告
(略) (略) 《 (略) (略) 等单位申请报废处置国有资产的批复》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处理物品
通用设备(数量148件,账面原值*.96元),家具、用具(数量57件,账面原值30499.11元),共计205件,合计*.07元。主要包括:台式机37台,笔记本电脑5台,打印机26台,复印机1台,空调65台,碎纸机2台,传真机1台,消毒柜1个,热水器2个,健身器材1批,饮水机5台,风扇2个,装备柜1个,会议椅1把,办公椅19把,实木茶几7张,长茶几1张,法官椅14把,法官台3张,书记台2张,公诉台9张。以上待处置资产均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明细表见附件一。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 (略) (略) 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
联系人:梁慧、黄巡
四、购买方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我院拟采取现场竞价的形式确定购买单位,竞价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00(北京时间), (略) (略) 108办公室,竞价时需提供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货 (略) 提供的账户,并将缴款 (略) 综合办公室。逾期未缴纳成交货款视为放弃购买,购买权顺延至报价第二高的单位,以此类推。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4、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逾期未清运,我院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院在成交价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我院有权追偿。
(略) (略)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