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三)规划面积:4.2836km2
(四)规划范围
彭水工业园区紧临保家镇和渝怀铁路保家火车站,分为南、北两个区,总规划面积4.2836km2,其中:南区规划面积1.6361km2,北区规划面积2.6475km2。
南区位于郁江南岸,东至“319”国道,南至羊头铺居委一组,西至郁江,北至鹿山居委一组;北区位于郁江北岸,东至郁江,南至大河坝一组,西至凤木公路,北至大河坝村八组。南北长约3km,东西宽0.2-1.5k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水县 (略)
地址: (略) 彭水自治县保家镇鹿山居委1组
邮编:*
联系人:马宇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3-*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内容及反馈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彭水工业园区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规划区开发建设的认可;重点关心规划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规划区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规划区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前,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第二次公示内容:
1.规划区建设情况简述;
2.规划区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