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 (略) 2- * 房产出租项目 其他披露内容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国投 (略) 注册地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 * 号国投大厦 * 室 注册资本 * . *** 法人代表 乐大镭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 (略) 门名称 (略) 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 (略) 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 (略) 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 (略) 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意向承租方办理摘牌 (略) 看样,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 (略) 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按《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向出租方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方对意 (略) 资格条件尽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承租登记,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交承租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尽职调查确认函》等)。5、意向承 (略) 承租登记前将1.8万元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账户。6、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其余每期租金应至少在上一个计租周期到期日前15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7、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8、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向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 * 元人民币。9、天津产权收到首期租金并确认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费用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10、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意向承租 (略) 合同的能力;4、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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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附件: 尽职调查确认函( (略) * ).pdf 现场看样确认函( (略) * ).pdf 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清单.pdf - 暂无图片!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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