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贾汪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7日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 (略) 必 (略) 健身器材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作出批准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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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贾 (略) 世纪广场北100米贾汪区行政审批局一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略) 必 (略) |
文号 | 徐贾环项表[2024]35号 |
时间 | 2024年8月7日 |
批复全文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