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 (略) 年产*吨包装容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通讯地址: (略) 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吨包装容器扩建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 (略) 99号 | ?江 (略) | 1、编制单位:江苏安环 (略) 2、编制主持人:张娜 | 本项目新增投资*万元扩建包装容器生产线,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新建两栋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利用原有4#厂房面积3592.5平方米。购置PP片材生产线、PET片材生产线、PP高速机生产线、注塑机等生产设备69台,购买PP、PE等原材料,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包装容器规模。 | 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宿迁富春 (略) 进行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级标准后外排至西民便河。 2、项目4#、5#厂房挤出、成型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6#厂房挤出、成型、注塑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4#、5#、6#厂房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高空排放。 3、项目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