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庆自然资告字〔2024〕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庆发〔2019〕11号)及《关于明确安庆“双生谷”产业片区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方案》(庆办发〔2023〕12号)要求,经批准,决定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自然出字〔2024〕02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庆自然出字〔2024〕027号 | *GB*W* | 宜秀区白泽湖乡(双生谷片区),东侧、北侧为*-32地块,南临*-33地块, (略) | *.59(23.82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0 | ≥20 | 40 | 1620 | 324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略) 99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略) 99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12:0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12:00前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12:0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
2.挂牌日期:2024年5月20日至 2024年5月29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止。
3.出让活动地点: (略) (略) ( (略) 215号)。
七、特别提示
1.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须在1年内付清余款。同时就每期应付土地出让金向出让人支付从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实际支付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3.竞得人须在签订《交地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4.竞得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非经出让方批准,受让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5.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由宜秀区人民政 (略) 双生谷发展促进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净地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联系方式
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055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6-*
2.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00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