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建宁县客坊乡客坊岭电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0
法定代表人:刘方坤
地址:建宁县客坊乡客坊村客坊岭
2023年3月22日对你单位运营的客坊电站例行检查发现,客坊岭电站未按最小核定生态放水量进行放水,拦水坝下游有明显减水断流情况,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有关规定。
以上事实有《 (略) 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拍摄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已开发建设的水电站应当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和调水方案的有关规定”。
根据《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水电站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规定的,由省、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4月5日前改正客坊岭电站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有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生态放水满足核定的最小下泄流量要求,按照《 (略) 水电站生态泄流及监控技术指导》规范安装生态流量采集与视频监控设备。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逾期仍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 (略) 司法局(地址: (略) 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执法专用章(建宁)
2023年3月23日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建宁县客坊乡客坊岭电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0
法定代表人:刘方坤
地址:建宁县客坊乡客坊村客坊岭
2023年3月22日对你单位运营的客坊电站例行检查发现,客坊岭电站未按最小核定生态放水量进行放水,拦水坝下游有明显减水断流情况,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有关规定。
以上事实有《 (略) 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拍摄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已开发建设的水电站应当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和调水方案的有关规定”。
根据《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水电站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规定的,由省、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4月5日前改正客坊岭电站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有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生态放水满足核定的最小下泄流量要求,按照《 (略) 水电站生态泄流及监控技术指导》规范安装生态流量采集与视频监控设备。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逾期仍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 (略) 司法局(地址: (略) 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执法专用章(建宁)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