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2024年12月,虎门镇人民政府 (略) 虎门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E06&E07&E08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进行调整,现完成了规划调整的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涉及虎门镇 (略) E06&E07&E08街坊, (略) 、 (略) 、 (略) 、 (略) ,其中调整范围面积约14.3公顷,项目地块占地面积约为1.7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1. 用地调整:
项目地块西侧原控规永久基本农田E06-2地块已调出,现为规划留白用地。
2.控制指标调整:
(1)将E06-4地块容积率由3.0调整为3.5。
(2)在E06-4地块内新增配套建设1个10kV开关站。
3.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及说明:
规划在E06-4地块内配套建设1个公用开关站,具体实施时应咨询供电部门以进行确定。
4.工业保护线调整:
将E06-4地块(#㎡)用地纳入工业保护线范围,同步进行工业保护线调整。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8日。
四、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
(略) (略) 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 (略) (略) 规划展览馆大厅1楼公示栏;
(三)报纸公示: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 (略) 广播电视台连续三天。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公示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将意见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2.网站留言。
3.将意见邮寄到“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 (略) 1号楼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虎门镇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E06&E07&E08街坊调整及工业保护线调整》公示意见”。
(二)有效的公示意见与建议,应满足以下的条件:
1.反馈人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选址评估范围内与本次规划选址评估内容相关的意见内容:要求简洁、明确、具体。
3.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辅助材料。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公示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六、联系方式: (略) 虎门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虎门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书面申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听证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二)听证申请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听证受理单位的名称;
2.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与本次规划选址评估内容相关)、依据及理由;
3.提交申请的日期;
(三)利益关系人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在申请上签名或盖章。
受理单位收到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文件:
#_01- (略) 用地图调整前后对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