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上海电气汕头智慧能源系统试验风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上海 (略)
2、建设地点: (略) 濠江区濠江大桥北侧。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电机组及箱变、 (略) 、 (略) 、 (略) 和降压站等工程,其中,降压站与上海电气汕头风机工厂的建设单位均为上海 (略) ,且距离适宜,无新征用地,利用上海电气汕头风机工厂厂区东北角地块进行建设。
本项目#1号试验机位采用轮毂高度95m,单机容量4MW的海上风机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台,#2号试验机位采用轮毂高度120m,单机容量8MW的海上风机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台,配备1台66kV箱式变压器。总装机容量为12MW,配套建设1座35kV降压站,2台风机以2回35kV地 (略) 接入35kV降压站,通过2回1 (略) 接入110kV广澳港站。
4、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相应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施工期未收到环境保护相关投诉,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生态影响
验收调查期间,施工完毕后,由施工过程带来的水土流失得到恢复,裸露地表得到改善,生态类型虽有变化,但随着占地范围内绿化面积的增加,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污染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的上海电气汕头风机工厂厂区内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所在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深度处理。
噪声:风电场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降压站内针对主变建造隔声间或声屏障。
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风机和变压器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和废手套,降压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排油。
风机和变压器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和废手套经外委的检修单位检修后带走进行重复利用;降压变压器产生的废油经降压站内的事故油池收集后,再转移到防渗防漏的塑胶桶内,储存在危废暂存间,由于至目前风机运行状况良好,尚未发生污染事故而产生废油,故暂未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协议。若后续有废油产生时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30日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