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武装部公寓楼危房改造项目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3】42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后山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26.3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武装部公寓楼危房改造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902.30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七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 2232.66 平方米,其中上部主楼计容面积 1846.34 平方米,架空层、半地下室、闷顶层不计容建筑面积 386.32 平方米;其中一层为架空层;二 至七层设置为宿舍,每层4 套宿舍,共24 套;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 08:30:00至2024年2月29日 18:3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 (略) 出具的电子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 (略) 龙头 (略) 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23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 金宇彤/林凤芳/吴丽群/张书恒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12-*、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三明尤溪城区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楼3层)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