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2022年南部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1期)建设EPC总承包 已由 榕江县发改局 以 关于同意榕江县2022年南部地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第1期)立项建设的批复榕发改复〔2023〕2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农业 (略) ,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榕江县境内涉及的乡镇、村 。 |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165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62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2022年南部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1期)建设EPC总承包。 |
2.6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165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62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能力。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 (1)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 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 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 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http://**)上发布。 |
7.其他 |
其他补充说明:/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榕江县农业 (略) | | 代理机构: (略) 黔泰鑫 (略) | 地址: (略) 黔东南州榕江县古州镇古州北路(原县综合执法局办公楼二楼) | | 地址: (略) 南明区湘雅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北段128号灵达新苑2层215号 | 联系人:杨顺海 | | 联系人:曹婷婷 | 电话:* | | 电话:* | 电子邮件:*@*63.com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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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