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宁夏 (略)
调查单位:宁夏 (略)
开工日期:2022年7月
竣工日期:2023年10月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固海七干渠16+35 (略) 新建节制闸及进水闸,引水进入高崖水库;从高崖水库新建坝下涵洞出水控制阀井接水,经过四级泵站、骨干工程70.94km供水管线、配水工程6.82km配水管线扬 (略) 已建10座调蓄水池。供水范围为海原县关桥、西安、海城3个乡镇共计(略)亩的 (略) 。
变动情况: (略) 长度增加量很少,施工工艺由隧洞变更为拉管施工,不设置弃渣场,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本项目变动内容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未新增重要生境敏感目标,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无弱化或降低。因此,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20年6月,海 (略) 委托宁夏环 (略) ( (略) )编制了《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19 (略) (略) (略) 批复卫 (略) 函〔2020〕71号,同意项目建设。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调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具有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从环境管理和监督的角度出发,在施工、建设管理等方面及运行期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生态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正文-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