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 (略) 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区大林镇青龙山村天然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曹树财
电话:*
电子邮箱:*@*26.com
2023年4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区大林镇青龙山村天然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大林青龙山砂矿土地复垦方案
()
DD000E;
EE000E;
FF00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