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海棠湾青田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二期项目A标9栋商业楼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65 | 如未征集到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棠湾青田尚勤路及青田第一幼儿园旁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评估价 /首年租金(万元) | 挂牌底价/首年租金(万元) | ||||||
1 | (略) 海棠湾青田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二期项目A标9栋商业楼 | 10000.28 | 15 | 331.914 | 332 | ||||||
租赁期限 | 10年 | 装修免租期限 | 6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个合同年起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先支付一个季度租金后使用资产,租金于确定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后续每季度租金于上一季度租金到期的前15日支付。 | 承租押金 | 首年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毛坯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略) 海棠湾青田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二期项目A标9栋商业楼分别位于海棠湾青田尚勤路及青田第一幼儿园旁,业主 (略) 海 (略) ,项目建设为9栋商业楼,总建筑面积10,000.28㎡。(其中青田第一幼儿园旁8栋文化商业楼4116.38㎡,青田尚勤路1栋商业中心楼5,883.90㎡)。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用于住宿及商业经营。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模版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暂未取得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及房屋产权证。 2、起租日以招租方取得项目环评验收、园林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意见后为正式交付,若招租方在办理相关验收过程中,在项目未达到“环评”“园林”“人防”“规划”“消防”验收之前,承租方投入开业则按实际投入区域的时间起算免租期。 3、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再给予装修免租期,原装修免租期租金按照首年租金标准收取。 4、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已投入的装修费用。 5、承租方在合同期内经出租人同意,对商业楼配套广场区域范围内的苗木、灌木、亮化、照明等附属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承租人合同期结束后,承租人所投入升级改造的苗木、灌木、亮化、照明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产权均归属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迁移及拆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7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海 (略)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袁文革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略) 2023年第17期(1)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具备商业管理(咨询)资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需在国内从事商业项目达10万㎡ (略) 内从事商业项目超2万㎡的企业。 (4)提供公告期内的不低于332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2023年12月25日17:00前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5、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项目现状已确认。 3、本次招租项目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承诺函: (1)承诺函1:承诺签订《租赁合同》后提供不低于首年租金商业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可与租赁期限一致,也可分期按年度开具。承租方按年度开具履约保函的,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内开具新的履约保函或办理延期手续。 (2)承诺函2:承诺已清楚了解本招租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承租方自愿承担和接受招租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日后招租项目周边环境因素影响承租方招商经营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日后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索赔。 (3)承诺函3:承租方已清楚了解本招租项目未设置燃气管道供应及部分给排水设施,承租方自愿承担和接受招租项目后期燃气管道供应及部分给排水设施的安装工程,日后本房屋因燃气管道供应及部分给排水设施影响承租方经营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申报安装和施工改造,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日后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索赔或抵扣租金 4、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12月2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征信报告; 5、提供公告期内的银行存款证明; 6、承诺函; 7、①从事商业属于“自行开发建设自主经营的”,需提供该商业的规划审批意见,商业规模以规划审批意见批复中的商业面积为准(多个商业项目面积可叠加);②租赁他人房屋从事商业的,需提供与他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租赁合同面积为准(多个合同面积可叠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由承租方按《招租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资料备索。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棠湾青田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二期项目A标9栋商业楼 | 12月19日9:00 | 12月26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6、商业楼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